华东师范大学、石油大学、厦门大学、中南大学、西南交通大学、西南师范大学:
你校申请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报告收悉。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学校办学条件考察的基础上,经研究,批复如下:
同意你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。你校要按照《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,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》(教高厅[2000]10号)的精神,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,加强领导,统筹规划,抓好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建设,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与应用,加快教学资源的建设,探索适应现代远程教育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的机制。
希望你校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,待条件具备后再进行招生。学校的试点工作情况应定期向我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,我部将适时对你校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。